各研究生班:
为全面贯彻我国教育方针,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河南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和《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农大研〔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定对象
国家奖学金为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20000元/生。
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分两个等级,一等奖评审比例为40%,奖励金额为8000元/生;二等奖评审比例为60%,奖励金额为4000元/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为100%,资助金额为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生。
奖助学金具体名额见分配方案。
三、评定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 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学习成绩优异;
3、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注重自身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培养,潜心学习与科研,并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至少有一篇署名前两名(如为第二名,第一名需为学生导师)与学业研究相关的 SCI 论文,且署名第一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
4、具有集体主义意识、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 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5、三年级研究生;
6、未有以下情况者:受到校级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违反学校和学院研究生管理相关规定,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科研工作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财产重大损失由学院和学生导师共同认定的安全责任事故主要责任人;无故不参加学校和学院要求参加的大型集体活动者;本学年没有交清学费或住宿费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除外);各科考试必须符合研究生课程要求,无补考、重修,学位课程成绩的平均分不能低于 80 分;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法规,受各类行政或法律处分者。
(二)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异;
3、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注重自身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培养,潜心学习与科研,并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
4、具有集体主义意识、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5、未有以下情况者:受到校级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者;本学年没有交清学费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除外);课程有出现不及格、学位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缺考及无成绩等现象;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者。
6、在学制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国内外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离校期间内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但获得联合培养基金的研究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因休学、保留学籍、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离校期间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四、评定细则
(一)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如下: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评审细则要体现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需要,同时突出学术成果导向,总成绩 = 科研业绩 60% + 学习成绩 30% + 综合表现 10%。对做出特别贡献,取得突出社会效益,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可适当降低科研要求。
科研业绩(占 60%):
只考虑第一作者单位为我校的科研业绩,科研业绩以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认定结果为准。
1. 发表论文及授权专利情况
在学期间发表的已刊出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已接受但未网络在线的论文不算分。当年一篇文章只能一个学生申请奖学金使用。发表论文或专利需为本专业或所属专业领域文章,出具论文首页或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计分规则:学术论文及申请专利得分=基本分×作者顺序系数基本分:Science、Nature、Cell(CNS)主刊计 100 分,CNS 子刊、 J. Am. Chem. Soc., Angew. Chem. Int., Ed. Adv. Mater.期刊发表论文计 50分,其他中国科学院 JCR 一区期刊计 10 分,中国科学院 JCR 二区期刊计 5 分,中国科学院 JCR 三区期刊计 2 分,中国科学院 JCR 四区、EI论文、一级学报期刊计、授权发明专利 2 分。(论文分区按中国科学院JCR 中的小类分区就高归类)。
2. 科研成果
需要出示参与科研项目的相关材料予以证明。国家级科研项目及成果 1 分×作者顺序系数,省级科研项目及成果 0.5 分×作者顺序系数。
3. 学术会议
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等活动,做口头报告一次计 5 分,发表会议论文计 0.5 分×作者顺序系数,会议墙报计 0.5 分×作者顺序系数。(同一次会议会议论文或墙报只计一次分)
4. 校级以上学术奖励
需要出示获奖的相关材料,计 1 分×作者顺序系数。
5. 系数设定
作者顺序系数:第一作者为 1.0;第二作者为 0.2,第三作者及以后的不算分。一篇文章只限一人使用。不考虑并列作者,按从前到后顺序,依次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导师或合作者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按照第一作者计。
6. 科研业绩分值核算
科研业绩分 = 60 ×(个人业绩分值/全部申请人业绩最高分值)× 100%
学习成绩(占 30%)
按全部课程总绩点数+加分项计算。
1、学习成绩分 = 20×(全部课程总绩点数/年级全部课程最高总绩点数) × 100%
2、加分项:
英语通过四级通过者,加1分;
英语通过六级通过者,加2分;(四级和六级均通过者按六级计分)
英语雅思6.5分以上或者托福90分以上,加2分。
注:成绩单暂未发下来,可以提交成绩查询截图为证。
综合表现(占 10%)
由指导老师根据平时表现评定(4 分)、实验室负责人(1 分)和研 究生管理人员按平时综合表现评定(5 分)。
1.指导老师和实验室负责人(主要由导师打分)评定,包括科研表 现、实验室管理、安全、出勤表情况等。(5 分)
2.研究生管理人员按平时综合表现评定(5 分)。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卫生等方面。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参与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党建活动的情况,依据出勤率和表现情况而定。(1 分)
(2)所在宿舍安全卫生情况。(基础分是 0.5 分)根据校研会检查卫生所出具的通报为基准,优 0.25 分,良 0.15 分,差-0.5 分。
(3)担任研究生干部及表现。(1 分)
组织参与院、校级活动,并表现突出者满分,其它情况酌情加分。
(4)在国家、省、学校和学院组织的活动中的表现。(2 分)
参加各类比赛、晚会等各类活动的情况。每项活动酌情加 0.5-1 分。
(省级以上活动加 1 分,学校活动加 0.8 分,学院活动加 0.5 分)
(5)出现打架、吵架、安全事故、实验室管理、卫生检查、违法违纪等给学院和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扣分,情节严重的本项分扣完。
注:干部应为(2022.9.1-2024.8.31)期间任职的干部,以最高分计,不重复加分。
(二)学业奖学金各年级评定细则如下:
一年级研究生
1、硕士推免生第一年直接认定获得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2、统考生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成绩,按照综合成绩 =(政治理论 + 英语)× 0.7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0.3计算总分进行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学生排名优先。
二年级研究生
根据各专业研究生上一学年的综合成绩进行评定,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评定成绩(满分100分)= 思想表现(满分10分)+ 学习成绩(满分50分)+ 科研业绩(满分30分)+ 社会工作(满分10分)
1、思想表现:(满分10分,其中基础分4分)
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卫生等方面。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参与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教育活动的情况,依据出勤率和表现情况而定。(3分)
(2)所在宿舍安全卫生情况。(1分)
根据校研会检查卫生所出具的通报为基准,差-0.5分。
(3)思想政治觉悟情况。(2分)
2、学习成绩:(满分50分)
按全部课程总绩点数+加分项计算。
1、学习成绩分 = 40×(全部课程总绩点数/年级全部课程最高总绩点数) × 100%
2、加分项:
英语通过四级通过者,加1分;
英语通过六级通过者,加2分;(四级和六级均通过者按六级计分)
英语雅思6.5分以上或者托福90分以上,加2分。
注:以上成绩需为本学年(2023.9.1-2024.8.31)期间取得的成果,成绩单暂未发下来,可以提交成绩查询截图为证。
3、科研业绩:(满分30分)
(1)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及授权专利情况。
在学期间发表的已刊出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已接受但未网络在线的论文不算分。发表论文或专利需为本专业或所属专业领域文章,出具论文首页或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计分规则:学术论文及申请专利得分 = 基本分 × 作者顺序系数。
基本分:Science、Nature、Cell(CNS)主刊计100分,CNS子刊、J. Am. Chem. Soc., Angew. Chem. Int., Ed. Adv. Mater.期刊发表论文计50分,其他中国科学院JCR一区期刊计10分,中国科学院JCR二区期刊计5分,中国科学院JCR三区期刊计2分,中国科学院JCR四区、EI论文、一级学报期刊、授权发明专利计2分。(论文分区按中国科学院JCR 中的小类分区就高归类)。
(2)参与科研项目及成果情况。
需要出示参与科研项目的相关材料予以证明。国家级科研项目及成果1分×作者顺序系数,省级科研项目及成果0.5分×作者顺序系数。
(3)参与学术活动及表现情况。
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等活动,做口头报告一次计5分,发表会议论文计0.5分×作者顺序系数,会议墙报计0.5分×作者顺序系数。(同一次会议会议论文或墙报只计一次分)。
(4)校级以上学术奖励。
需要出示获奖的相关材料,计1分×作者顺序系数。
(5)顺序系数设定。
作者顺序系数:第一作者为 1.0;第二作者为 0.2,第三作者及以后的不算分。一篇文章只限一人使用。不考虑并列作者,按从前到后顺序,依次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导师或合作者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按照第一作者计。
(6)科研业绩分值核算。
科研业绩分 = 30 ×(个人业绩分值/全部申请人业绩最高分值)× 100%
4、社会工作:(满分10分)
(1)参加助教助研等实践教学环节、志愿者服务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2分)
(2)担任研究生干部及表现。(3分)
担任校院年级研究生会干部正职3分,副职2分,干事1分。
校级干部由校研究生会出示证明,院级干部由团委出示证明。
(3)在国家、省、学校和学院组织的活动中的表现。(5分)
参加比赛、晚会等各类活动和获奖情况。每项酌情加0.5—1分。(省级及以上加1分,校级加0.8分,院级加0.5分)
注:干部应为(2023.9.1-2024.8.31)期间任职的干部。
三年级研究生
根据各专业研究生的综合成绩进行评定,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评定成绩(满分100分)= 思想表现(满分10分)+ 科研业绩(满分80分)+ 社会工作(满分10分)
1、思想表现:(满分10分,其中基础分4分)
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卫生等方面。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参与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教育活动的情况,依据出勤率和表现情况而定。(3分)
(2)所在宿舍安全卫生情况。(1分)
根据校研会检查卫生所出具的通报为基准,差-0.5分。
(3)思想政治觉悟情况。(2分)
2、科研业绩:(满分80分)
按照二年级评分细则执行
科研业绩分值 = 80 ×(个人业绩分值/全部申请人业绩最高分值)× 100%
4、社会工作:(满分10分)
(1)参加助教助研等实践教学环节、志愿者服务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2分)
(2)担任研究生干部及表现。(3分)
担任校院年级研究生会干部正职3分,副职2分,干事1分。
校级干部由校研究生会出示证明,院级干部由团委出示证明。
(3)在国家、省、学校和学院组织的活动中的表现。(5分)
参加比赛、晚会等各类活动和获奖情况。每项酌情加0.5—1分。(省级及以上加1分,校级加0.8分,院级加0.5分)。
注:干部应为(2023.9.1-2024.8.31)期间任职的干部。
五、评定程序
1、动员:学院组织召开奖学金评定动员会,公布评定细则。
2、个人申请与自我评定: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和量化评分表,同时按要求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3、材料初审:学院根据各项内容的初审工作分工,将学生上交的申请表、量化评分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4、评分汇总:根据各部门的初审结果进行评分汇总。
5、学院评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校对量化分数,确定奖学金初选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工作部。
六、评审组织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细则制定、申请组织、初评推荐、名单公示等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王照兰
副组长:谢黎霞
成员:牛草原、李富强、曹占奇、朱迎正、王美丽、刘国星、薛晓平、韩冰、李文强、杨正、徐保林。
七、材料上交及要求
《河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和量化打分表的纸质版(A4)和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
1、研究生成绩单一份。
2、参评研究生在自己对应加分项提供证明材料并签名(所有证明材料需要导师签字)并在证明材料上注明符合具体加分项的序号(如符合四-(二)-3-1),应提供证明材料而无证明材料的视为0分。
3、参评研究生根据自己所在年级参考评定方案。
4、所有证明材料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否则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当年评选资格。
八、其它相关问题
研究生所提供的各项评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年奖学金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予以追回。
为全面贯彻我国教育方针,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河南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和《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农大研〔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定对象
国家奖学金为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20000元/生。
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分两个等级,一等奖评审比例为40%,奖励金额为8000元/生;二等奖评审比例为60%,奖励金额为4000元/生。
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为100%,资助金额为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生。
奖助学金具体名额见分配方案。
三、评定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 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学习成绩优异;
3、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注重自身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培养,潜心学习与科研,并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至少有一篇署名前两名(如为第二名,第一名需为学生导师)与学业研究相关的 SCI 论文,且署名第一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
4、具有集体主义意识、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 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5、三年级研究生;
6、未有以下情况者:受到校级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违反学校和学院研究生管理相关规定,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科研工作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财产重大损失由学院和学生导师共同认定的安全责任事故主要责任人;无故不参加学校和学院要求参加的大型集体活动者;本学年没有交清学费或住宿费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除外);各科考试必须符合研究生课程要求,无补考、重修,学位课程成绩的平均分不能低于 80 分;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法规,受各类行政或法律处分者。
(二)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异;
3、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注重自身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培养,潜心学习与科研,并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
4、具有集体主义意识、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5、未有以下情况者:受到校级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者;本学年没有交清学费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除外);课程有出现不及格、学位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缺考及无成绩等现象;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者。
6、在学制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国内外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离校期间内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但获得联合培养基金的研究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因休学、保留学籍、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离校期间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四、评定细则
(一)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如下: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评审细则要体现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需要,同时突出学术成果导向,总成绩 = 科研业绩 60% + 学习成绩 30% + 综合表现 10%。对做出特别贡献,取得突出社会效益,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可适当降低科研要求。
科研业绩(占 60%):
只考虑第一作者单位为我校的科研业绩,科研业绩以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认定结果为准。
1. 发表论文及授权专利情况
在学期间发表的已刊出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已接受但未网络在线的论文不算分。当年一篇文章只能一个学生申请奖学金使用。发表论文或专利需为本专业或所属专业领域文章,出具论文首页或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计分规则:学术论文及申请专利得分=基本分×作者顺序系数基本分:Science、Nature、Cell(CNS)主刊计 100 分,CNS 子刊、 J. Am. Chem. Soc., Angew. Chem. Int., Ed. Adv. Mater.期刊发表论文计 50分,其他中国科学院 JCR 一区期刊计 10 分,中国科学院 JCR 二区期刊计 5 分,中国科学院 JCR 三区期刊计 2 分,中国科学院 JCR 四区、EI论文、一级学报期刊计、授权发明专利 2 分。(论文分区按中国科学院JCR 中的小类分区就高归类)。
2. 科研成果
需要出示参与科研项目的相关材料予以证明。国家级科研项目及成果 1 分×作者顺序系数,省级科研项目及成果 0.5 分×作者顺序系数。
3. 学术会议
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等活动,做口头报告一次计 5 分,发表会议论文计 0.5 分×作者顺序系数,会议墙报计 0.5 分×作者顺序系数。(同一次会议会议论文或墙报只计一次分)
4. 校级以上学术奖励
需要出示获奖的相关材料,计 1 分×作者顺序系数。
5. 系数设定
作者顺序系数:第一作者为 1.0;第二作者为 0.2,第三作者及以后的不算分。一篇文章只限一人使用。不考虑并列作者,按从前到后顺序,依次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导师或合作者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按照第一作者计。
6. 科研业绩分值核算
科研业绩分 = 60 ×(个人业绩分值/全部申请人业绩最高分值)× 100%
学习成绩(占 30%)
按全部课程总绩点数+加分项计算。
1、学习成绩分 = 20×(全部课程总绩点数/年级全部课程最高总绩点数) × 100%
2、加分项:
英语通过四级通过者,加1分;
英语通过六级通过者,加2分;(四级和六级均通过者按六级计分)
英语雅思6.5分以上或者托福90分以上,加2分。
注:成绩单暂未发下来,可以提交成绩查询截图为证。
综合表现(占 10%)
由指导老师根据平时表现评定(4 分)、实验室负责人(1 分)和研 究生管理人员按平时综合表现评定(5 分)。
1.指导老师和实验室负责人(主要由导师打分)评定,包括科研表 现、实验室管理、安全、出勤表情况等。(5 分)
2.研究生管理人员按平时综合表现评定(5 分)。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卫生等方面。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参与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党建活动的情况,依据出勤率和表现情况而定。(1 分)
(2)所在宿舍安全卫生情况。(基础分是 0.5 分)根据校研会检查卫生所出具的通报为基准,优 0.25 分,良 0.15 分,差-0.5 分。
(3)担任研究生干部及表现。(1 分)
组织参与院、校级活动,并表现突出者满分,其它情况酌情加分。
(4)在国家、省、学校和学院组织的活动中的表现。(2 分)
参加各类比赛、晚会等各类活动的情况。每项活动酌情加 0.5-1 分。
(省级以上活动加 1 分,学校活动加 0.8 分,学院活动加 0.5 分)
(5)出现打架、吵架、安全事故、实验室管理、卫生检查、违法违纪等给学院和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扣分,情节严重的本项分扣完。
注:干部应为(2022.9.1-2024.8.31)期间任职的干部,以最高分计,不重复加分。
(二)学业奖学金各年级评定细则如下:
一年级研究生
1、硕士推免生第一年直接认定获得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2、统考生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成绩,按照综合成绩 =(政治理论 + 英语)× 0.7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0.3计算总分进行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学生排名优先。
二年级研究生
根据各专业研究生上一学年的综合成绩进行评定,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评定成绩(满分100分)= 思想表现(满分10分)+ 学习成绩(满分50分)+ 科研业绩(满分30分)+ 社会工作(满分10分)
1、思想表现:(满分10分,其中基础分4分)
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卫生等方面。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参与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教育活动的情况,依据出勤率和表现情况而定。(3分)
(2)所在宿舍安全卫生情况。(1分)
根据校研会检查卫生所出具的通报为基准,差-0.5分。
(3)思想政治觉悟情况。(2分)
2、学习成绩:(满分50分)
按全部课程总绩点数+加分项计算。
1、学习成绩分 = 40×(全部课程总绩点数/年级全部课程最高总绩点数) × 100%
2、加分项:
英语通过四级通过者,加1分;
英语通过六级通过者,加2分;(四级和六级均通过者按六级计分)
英语雅思6.5分以上或者托福90分以上,加2分。
注:以上成绩需为本学年(2023.9.1-2024.8.31)期间取得的成果,成绩单暂未发下来,可以提交成绩查询截图为证。
3、科研业绩:(满分30分)
(1)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及授权专利情况。
在学期间发表的已刊出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已接受但未网络在线的论文不算分。发表论文或专利需为本专业或所属专业领域文章,出具论文首页或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计分规则:学术论文及申请专利得分 = 基本分 × 作者顺序系数。
基本分:Science、Nature、Cell(CNS)主刊计100分,CNS子刊、J. Am. Chem. Soc., Angew. Chem. Int., Ed. Adv. Mater.期刊发表论文计50分,其他中国科学院JCR一区期刊计10分,中国科学院JCR二区期刊计5分,中国科学院JCR三区期刊计2分,中国科学院JCR四区、EI论文、一级学报期刊、授权发明专利计2分。(论文分区按中国科学院JCR 中的小类分区就高归类)。
(2)参与科研项目及成果情况。
需要出示参与科研项目的相关材料予以证明。国家级科研项目及成果1分×作者顺序系数,省级科研项目及成果0.5分×作者顺序系数。
(3)参与学术活动及表现情况。
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等活动,做口头报告一次计5分,发表会议论文计0.5分×作者顺序系数,会议墙报计0.5分×作者顺序系数。(同一次会议会议论文或墙报只计一次分)。
(4)校级以上学术奖励。
需要出示获奖的相关材料,计1分×作者顺序系数。
(5)顺序系数设定。
作者顺序系数:第一作者为 1.0;第二作者为 0.2,第三作者及以后的不算分。一篇文章只限一人使用。不考虑并列作者,按从前到后顺序,依次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导师或合作者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按照第一作者计。
(6)科研业绩分值核算。
科研业绩分 = 30 ×(个人业绩分值/全部申请人业绩最高分值)× 100%
4、社会工作:(满分10分)
(1)参加助教助研等实践教学环节、志愿者服务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2分)
(2)担任研究生干部及表现。(3分)
担任校院年级研究生会干部正职3分,副职2分,干事1分。
校级干部由校研究生会出示证明,院级干部由团委出示证明。
(3)在国家、省、学校和学院组织的活动中的表现。(5分)
参加比赛、晚会等各类活动和获奖情况。每项酌情加0.5—1分。(省级及以上加1分,校级加0.8分,院级加0.5分)
注:干部应为(2023.9.1-2024.8.31)期间任职的干部。
三年级研究生
根据各专业研究生的综合成绩进行评定,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评定成绩(满分100分)= 思想表现(满分10分)+ 科研业绩(满分80分)+ 社会工作(满分10分)
1、思想表现:(满分10分,其中基础分4分)
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卫生等方面。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参与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教育活动的情况,依据出勤率和表现情况而定。(3分)
(2)所在宿舍安全卫生情况。(1分)
根据校研会检查卫生所出具的通报为基准,差-0.5分。
(3)思想政治觉悟情况。(2分)
2、科研业绩:(满分80分)
按照二年级评分细则执行
科研业绩分值 = 80 ×(个人业绩分值/全部申请人业绩最高分值)× 100%
4、社会工作:(满分10分)
(1)参加助教助研等实践教学环节、志愿者服务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2分)
(2)担任研究生干部及表现。(3分)
担任校院年级研究生会干部正职3分,副职2分,干事1分。
校级干部由校研究生会出示证明,院级干部由团委出示证明。
(3)在国家、省、学校和学院组织的活动中的表现。(5分)
参加比赛、晚会等各类活动和获奖情况。每项酌情加0.5—1分。(省级及以上加1分,校级加0.8分,院级加0.5分)。
注:干部应为(2023.9.1-2024.8.31)期间任职的干部。
五、评定程序
1、动员:学院组织召开奖学金评定动员会,公布评定细则。
2、个人申请与自我评定: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和量化评分表,同时按要求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3、材料初审:学院根据各项内容的初审工作分工,将学生上交的申请表、量化评分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4、评分汇总:根据各部门的初审结果进行评分汇总。
5、学院评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校对量化分数,确定奖学金初选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工作部。
六、评审组织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细则制定、申请组织、初评推荐、名单公示等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王照兰
副组长:谢黎霞
成员:牛草原、李富强、曹占奇、朱迎正、王美丽、刘国星、薛晓平、韩冰、李文强、杨正、徐保林。
七、材料上交及要求
《河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和量化打分表的纸质版(A4)和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
1、研究生成绩单一份。
2、参评研究生在自己对应加分项提供证明材料并签名(所有证明材料需要导师签字)并在证明材料上注明符合具体加分项的序号(如符合四-(二)-3-1),应提供证明材料而无证明材料的视为0分。
3、参评研究生根据自己所在年级参考评定方案。
4、所有证明材料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复使用,否则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当年评选资格。
八、其它相关问题
研究生所提供的各项评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年奖学金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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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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